在淮海公司,总经理姜国平经常讲,要搞好企业管理就必须做到“管”和“理”同步,既要抓好“管”,又是讲好“理”,“管”与“理”相结合,这样才能以“理”服人,相得益彰。笔者认为,从一定程度上讲,“理”比“管”更重要。
公司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,在管理中也是行之有效的,而这个有效的前题是行之有“理”。而如果用行政命令或是领导者的权利硬行去“管”,往往是事倍功半,而且还不能长久。管理者就是通过以“理”促“管”,这个“理”就变得合情合“理”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动之以情,晓之以‘理’”。这样的“理”,就有了丰富的内涵,这里边既包含爱厂爱家的大道理,也包含尊重人、关心人、爱护人的大道理,这样的大道理,在公司就有了民意基础,就能很好地去以“理”促“管”,促进公司管理进一步向前发展。在管理的进程中,通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共同参与,实行民主管理,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促进了公司经济收益的持续提高。
在管理的过程中,切忌的一点是“管”和“理”脱节、只“管”不“理”或以“管”代“理”,甚至在“管”中不讲“理”的事来,这种“管理”的后果就失去了基础,直接影响单位的和谐发展和稳定。要把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,就必须行使民主管理的程序,正确处理好“管”与“理”的关系,并在“理”字上多下功夫,让企业在“理”的氛围中,更好地促进“管”的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