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考勤管理表格下载

  

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。
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,包括在公司本部上班的业务部门。
  第三条 考勤方式: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考勤,员工上下班及工作时间外出均需打卡登记,如确实不能按时打卡须填写《员工出勤解释单》。市内办事、开会须填写《员工外出登记单》,市外出差须填写《员工出差申请单》。
  第四条 出勤
  1. 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:早上8:30-11:30,下午14:00-18:00(冬令作息时间为13:30-17:30),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。
  2. 公司参加打卡考勤人员中,如有下列情形者均视作旷工一天:
  2.1. 委托他人代打卡的;
  2.2. 经查实,与外出事由登记不符的。
  3. 办公室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,考勤结果按月公布。
  4. 因考勤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,由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。
  5. 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,须填写《出差申请单》,经上级主管审批后,交至办公室作为考勤的依据。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,可事先电话知会办公室,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。
  6. 在市内办理公务原则上要按时打卡,如确实不能按时打卡者,须填写《员工出勤解释单》,报上级领导批准后,交办公室备案,否则作旷工处理。
  7.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离开公司市内办事,除及时打卡外还须详细填写《员工外出登记单》。
  第五条 缺勤处理
  1.迟到、早退者,每月累计达1小时(含)以上的,扣月薪50元;达2小时(含)以上的,扣月薪100元。
  2.旷工一天或全年累计迟到、早退时间达8小时(含)以上者,扣除一个月的年终奖金,依此类推;全年累计旷工五天或全年累计迟到、早退时间达40小时(含)以上者,扣除全额年终奖。
  第六条 加班管理
 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全身心投入工作,未完成的本职工作,应主动加班完成,加班不单独核算加班费。
  第七条 依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,公司节日假期安排为:
  (一) 元旦 :假期三天;
  (二) 春节 :假期七天;
  (三) 清明 :假期三天;
  (四) 五一 :假期三天;
  (五) 端午 :假期三天;
  (六) 中秋 :假期三天;
  (七) 国庆 :假期七天。
  注:上述给假为一般执行标准,因公司工作需要,总经理可以调整和决定具体的放假时间和长短。
  第八条 年假
  1. 转正后员工可享受年假。
  2. 一年以上五年未满者,每年给予五日带薪年假;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,每年给予十日带薪年假;十年以上者,每一年加给一日,最高不超过十五日带薪年假。
  3. 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假结算年度。
  4. 到职六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,给予当年度到职天数比例乘上五日之带薪年假;未满一天者,以四舍五入至整数字计算,例如经计算为3.4,则可享3天年休假,若经计算为3.5,则可享4天。
  5. 不得延休,例:二零零八年一月至十二月之有薪年假,需于二零零八年内休毕。
  6. 年假须事前提出(不含当日),连续休假超过三日者,须于一周前提出,超过七日以上者,须一个月前提出。员工须填写《员工请假单》,由各部门主管审核,报总经理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,休假前须办妥职务代理之交接工作。
  7.年假制度暂不执行,但可用于扣抵带薪事假之用。
  第九条 员工请假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:
  (一) 病假:
  1.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假,须填写《员工请假申请单》,由上级领导批准。超过三天(含)的,必须有医院证明,否则按事假处理。
  2. 病期期间薪资发放标准(按现行员工个人的工资标准计算)。连续病假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:2年以内工龄的发60%,2年以上4年以内工龄的发70%,4年以上6年以内工龄的发80%,6年以上工龄的发90%。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按下列标准发放:2年以内工龄的发40%,2年以上4年以内工龄的发50%,4年以上6年以内工龄的发60%,6年以上工龄的发70%。以上发放标准如低于当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按当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。
 (二)事假:
  1. 因私事待处理者,可请事假,须填写《员工请假申请单》,经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。事假三天内(含)的,由上级领导批准;三天以上的,由总经理批准。如遇突发事件,必须先电话请假,上班后2天内补齐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  2. 员工休事假,有年假者,事假可作为年休假处理,即在年休假中扣抵事假时间。
  3. 超出年假时间的事假不享受带薪假待遇。
 (三)婚假:本人结婚,可持结婚证书请婚假,须填写《员工请假申请单》,由总经理批准,给予婚假3天,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婚假15天,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,可酌情给予路程假。婚假不能间断享受,但因工作上的原因无法连续休假的,可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补休。婚假为带薪假,路程中的费用由职工自理。
 (四)丧假: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申请丧假,须填写《员工请假申请单》,由总经理批准,给予丧假3天(不含周末)。直系亲属包括: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配偶之父母、亲兄弟姐妹。丧假为带薪假,路程费用由职工自理。
 (五)产假:
  1. 女性员工分娩,顺产假90天,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,女方享受产假12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0天;难产增加产假15天;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若怀孕期间出现流产情况,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时,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,给予二十天至三十天的产假,怀孕满三个月以上流产时,给予三十至五十天产假。
  2.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填写《员工请假申请单》,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,由总经理批准。
  3.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(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),应算作劳动时间。
  4. 对公司已为其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,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(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)及生育补助由南京市社保局发放。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,由公司补足,此外公司不再支付任何费用。
  5. 男方的护理假为带薪假。
  6. 婴儿一周岁内员工可享受每天两次授乳时间,每次30分钟,也可合并使用。
  7.产假系已婚女员工,未婚女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。
  *以上带薪假指的是在假期内公司正常发放月工资。
  第十条 附则
  1. 本制度未尽事宜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  2.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,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,以此为准。
  3.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

附:  1、出差申请单.doc
    2、出勤解释单.doc
    3、 请假申请单.doc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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